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公路管理局,属事业单位,隶属于桂中公路管理局。其职责是:依据《公路法》规定行使管理通过金秀瑶族自治县境内的 国道G323线22.69公里,省道S307线26公里,县道X824线34.32公里及县道X646线62.066公里,共145.076公里的公路,主要进行公路养护管理及其大中修工程建设、路政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政工股、养护股、财务股和路政大队,以及田村养护管理站、头排养护管理站共两个养护管理站。全局共有干部职工80人,其中正式职工41人,退休职工39人。
1988年至2002年,我局对所辖路段逐步进行油路改造,先后完成了省道、县道黑色路面的改造任务,成为桂中地区第一个没有砂土路的公路局。
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养建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学、提高质量、依法治理、保障畅通”的指导方针。公路管理局共有施工养护机械38台(套),运输机械12台,固定资产654万元,拥有24台办公电脑,是具有承担二类乙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养护事业单位。
由于金秀县没有铁路、水运、民航、管道等运输基础设施,公路运输成为最重要的运输方式,我局肩负着服务金秀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任。
金秀公路管理局的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分别被授予来宾市“文明单位”称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文明公路局”称号,所辖田村养护管理站和头排养护管理站为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一类双文明养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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